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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0日,蔣介石下令將孫立人交由“國防部”隨時“察考”,以觀后效。此案牽連達300多人,其中35人判監(jiān)十年以上。被定為“匪諜”的主犯郭廷亮,原被判處死刑,后來改為無期徒刑、15年徒刑。奇怪的是,郭廷亮被流放到綠島后,在那里養(yǎng)了不少鹿,竟大發(fā)其財。28年后獲釋,蔣經(jīng)國派人給他復職補薪,并發(fā)給退役金和保險金。可是不久,郭廷亮莫名其妙地在火車跳車事件中死亡。當局稱“交通事故”,“跳車身亡”,后經(jīng)多方查證似可證明其有先被鈍器擊殺的嫌疑,至今尚無定論。其余“案犯”分別被判處3至25年不等的徒刑?!皩O立人兵變案”就這樣草草了結,孫立人在當局“不殺、不審、不問、不判、不抓、不關、不放”的“七不政策”之下,以軟禁代替刑罪,以“察考”限制自由,開始了長達33年的幽居生活。
◇晚年耕種維持生計
在臺中市向上路18號孫立人個人購置的私人住宅里,孫立人過起了軟禁生活。很快地調(diào)整好心態(tài),接受了現(xiàn)實。他在家讀書寫字,種花養(yǎng)草,有時還出去打打網(wǎng)球,日子倒也過得自在。但作為曾統(tǒng)率千軍萬馬的將軍,如今卻被軟禁于一室,孫立人心中的落寞可想而知。